一年租金超200万,校园小卖部凭什么拍出“天价”?
广西一中学小卖部一学年经营权卖出224万元,供应商中标时刚成立半个月,太离奇引起了舆论关注,当地教委紧急叫停了。此前,则有广东肇庆一所学校的小卖部五年经营权拍卖了900余万元的消息。
除了感叹学校里孩子们的钱好赚,学校不正当地利用了自己因教育之责而获得的强势地位,我们是否也该想一想,在那些半封闭或封闭的教学空间,孩子们如何解决衣食、学具等临时需求,学校又该如何创造一个公平的、有效率的营商环境。对于正在成长,正在学习消费、理财知识的孩子们,什么样的机制能够尽可能兼顾各方面的考量。
教育部早就明确了中小学校园里边不能开设小卖部或超市,但对那些住校的学校,则语焉不详。有过住校经历的人,一定会回忆起自己曾经饥肠辘辘难以入眠的夜晚,正在发育长身体的孩子们,一日三餐真的不够,晚自习一点儿也不比白天的课程轻松,烧脑烧卡路里,这时躺在上下铺硬邦邦的床板上,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滋味不好受。小卖部里买零食,在这种封闭式的教学环境里,就是刚性需求。
其实只要变封闭为开放,一切问题迎刃而解。我们看大学校园周边,过去哪家没有小贩引车贩浆。后来为了市容管理的缘故,也从卫生的角度考虑,游商小贩成了打击的对象,可小饭馆夜宵店又蓬勃发展起来,两年前在广州游学,我被大学城小谷围的商业环境震惊了,这是一个圆形的小岛,环着岛屿建有十来所大学,可岛中间的城中村是保留的,这里既有大商场,大酒楼,小巷子里也全是饭馆、大排档,到了夜晚灯火通明,学生们离开了封闭的大学校园,就沉浸在了繁华的市肆里。
《我才不要和你做朋友呢》剧照
有一种观点,中学生年龄还小,没到18岁,是不能在没有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逛到社会中的。这种观点看似有道理,其实不值得辩驳,那些放学要自己回家的孩子,难道就不经过街道市场了?还有一种观点,高考是独木舟,是人生最关键的一个分水岭,学生必须以近乎清教徒的方式迎接挑战。这种看法看似有道理,也是很多学校封闭式管理的依据,但问题是,封闭式管理也不应该把100%的时间管起来,劳逸结合,张弛有度,才是提高效率最好的办法。每天拿出一定时间,即便是很短的时间让大家自由活动又有何妨?
把孩子们集中于一个封闭的空间,却要拍卖商品供应的独家经营权,这种制度本身就是霸凌式的。教育管理部门似乎有自己的苦衷,不组织公开的拍卖就有暗箱操作之嫌,这笔经营收入就可能流入具体管事儿的口袋里。学校是公益场所,也是不能参与经营的,这就使得公开拍卖成为唯一合理的选择了。此前就发生过校长几千块钱把经营权承包给自己家人的事例,拍卖经营权看似还是一种进步呢。
但管理者们是否想到,在一个一周只能回家一次,学校大门禁闭的空间里,唯一提供食品学具供应的源头,有着近似无限大的定价权利,用拍卖的方式招揽商家,商家便会相互抬价,抬出一个让人不可思议的价格。商家具有100%的议价能力,成本最终是会转嫁到购买者的。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,无论多高的经营权拍卖,最终都是由孩子和背后的家长在买单。
既然问题如此明显的摆在这里,为什么多地学校和其上级教委还热衷于经营权的拍卖呢?各中道理也是明摆着的,学校是公益部门,不能直接参与经营,拍卖经营权却可坐收渔利,省去了经营的繁难,却赚取了巨额的利益。就如同设关收税,每根学生宵夜的辣条,每块面包,每根铅笔、每块橡皮,都有一份税金自动流到了学校的腰包里,这显然是一份巨大的利益激励。
学校看似是为了合规,不直接参与经营,其实是转到幕后赚更多的利益。不妨设想一下,校长小贪小腐把经营权一万块钱承包给自己的妻子,妻子没有太大的经营压力,每块橡皮上可能就是加价两毛钱,可当经营权以200万元拍卖出去,小卖部店主每块橡皮加价一元可能都回不了本,于是只能加到两元。看似合规的经营权拍卖,给住校生带来的压力反而比小贪小腐要大多了。
既如此,是否可以在学校里也形成商贩之间的竞争呢?比如经营权拍卖给两家或三家,只要校门是关闭的,即便是四五家小卖部,也可能背后是一个利益方在经营,都可能形成价格同盟。那么,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,商品的低价供应是否就无解呢?其实也不是,这本身就不是一个自由的商品经济环境,当然也就不应该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管理。
学校不能经营,初衷是杜绝教育和盈利之间的瓜葛。但拍卖经营权却又分明是为了盈利,教育者个体不能在学校里经营盈利,教育部门作为整体却能够管理,以管理者的身份获得利益,这本身也是有违公立教育的初衷的,这也应该杜绝。
那么,校内的食品百货供应又该从哪里来呢?最近我看到很多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消息,学生们在宿舍里边办起了小卖部,向同学售卖商品。中学里这种方式当然不合宜。可中学也有自己的优势,那就是学校的组织能力,老师带着同学的课外活动。如果从法律法规上,给予学校一定的经营权限,让老师带着孩子们学习经营管理,自组织供货售卖商品,既锻炼了他们的经营能力,学习到了商品的采购零售知识,又培养了组织协调能力,这似乎是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。自然这样的组织是非盈利的,公益性的。
至于如何平衡经营风险和公益性的关系,我想其实学校里的商店并不是不能够盈利,而是利润率需要控制在一定范围。通常零售业的加价以不超过20%为通行的做法,学校里的商店却能够高达一半。
即便是现行拍卖经营权的办法继续执行下去,我们也完全可以参照政府拍卖土地的办法来对校园内的商品限价,比如在拍卖时限定具体条件,如批发零售差价不能超过多少,或者和当地的物价水平挂钩,管理部门定期检查,多次违规清退等等。
校内小卖部经营权的拍卖,价高者得和垄断式经营伤害的不仅是学生和家长,也伤害到了公立教育的立基根本。经营权拍卖若想继续下去,修改规则不可避免。
排版:空豆/ 审核:然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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